香港商標註冊費用|台灣商標申請費用含冤27年,吉林劉忠林故意殺人案終改判無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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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忠林50歲瞭,他人生二分之一的時間是在鐵窗裡度過的。

1989年,同村女子鄭殿榮失蹤,一年後屍體被發現,次日,警方鎖定劉忠林為嫌犯。在案發的第四年,一審法院認定劉忠林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他死緩。

實際上,該案在當時存在著眾多的疑點和爭議:將劉忠林定罪的直接證據僅有他本人的有罪供述和證人證言,而劉忠林認罪後曾多次翻供,他對作案過程、方式、動機等敘述也有多個不同的版本;最為關鍵的目擊證人,最初在描述帶走鄭殿榮的綁匪人數時稱是2人。並且,有證據表明劉忠林曾受到過刑訊逼供。

盡管如此,劉忠林還是在獄中度過瞭漫長的20餘年,直到2016年1月22日刑滿獲釋。他告訴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,從入獄開始,早日擺脫“殺人犯”的標簽就成瞭他所有的念想。

2012年3月28日,吉林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,這讓劉忠林看到瞭希望。但此後,吉林省高院一直未有進一步的動作台灣商標註冊|台灣商標註冊流程,4年後的2016年4月25日,才終於第一次開庭,後續該案又是遲遲未結。

2018年4月20日上午,吉林省高院正式宣判劉忠林無罪。這一刻,他已經等瞭太久:長達20多年的牢獄生活,出獄後的適應和漂泊,劉忠林坦誠從未真正“抬起過頭”來,一切都在等待著一紙判決“正名”。

“罪名終於洗清瞭。”劉忠林嘆瞭口氣。

戴上“殺人犯”的帽子

所有事情在一個晚上被改變。

22歲的劉忠林以種地為生,父親兩年前病逝,母親患有精神病走失,哥哥常年外出打工,他獨自一人居住在吉林省東遼縣凌雲鄉會民村。

1990年10月29日,警察突然找到瞭他,讓劉忠林跟他們走一趟。劉忠林說,到瞭派出所他就被調查。

前一天上午9點多,會民村村民修河時,在河套邊的白菜地裡挖出一具女屍。同樣住在村裡的鄭殿臣認出,女子是他的妹妹鄭殿榮。

鄭殿榮這一年20歲,一年前失蹤,之後杳無音訊。警方的屍檢報告認定,鄭殿榮遇害時已懷孕20至21周。

據《北京青年報》報道,《驗屍報告》對屍體做瞭描述:“頭左顳枕頂部距左耳孔上後方6cm處骨折……咽部、氣管、食管內見有泥土。”法醫分析,“鄭殿榮頭遭鈍器打擊後掩埋致重度顱腦損傷和機械性窒息,系他殺。”

縣公安局《破案報告》顯示,劉忠林之所以被鎖定,是因為村民江久英的一句話。江久英說,劉忠林在鄭殿榮失蹤前曾對她說:“小榮子懷孕瞭,我得領她把孩子做掉。”說完又叮囑她:“別跟別人說,說出去我就沒命瞭。”

而在鄭殿榮傢人的印象裡,鄭殿榮年紀尚小,沒聽說她和誰在處對象,也對她懷孕的情況感到詫異。

1994年7月11日,劉忠林被遼源中院一審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1995年8月8日,吉林高院核準死緩判決。從一審到核準階段,劉忠林沒有辯護律師,並多次否認自己殺人。

實際上,將劉忠林定罪的直接證據僅有他本人的有罪供述和證人證言。而劉忠林的供述也並不穩定,認罪後,他曾多次翻供。同時,劉忠林對於作案過程、方式、動機等敘述也有多個不同的版本。

1990年10月29日晚,他在派出所做瞭第一份筆錄,表示對案情“不清楚,啥也不知道”。10月30日,劉承認與鄭為戀愛關系,多次發生性關系致其懷孕,擔心事發後鄭傢人找他算賬,起意殺人。

值得關註的是,劉忠林的有罪供述筆錄顯示,他的供詞自相矛盾,僅僅作案方式就有多種說法:在路上綁架鄭、叫她到玉米地裡後拽走、綁架後在山上打死,還有稱帶走她當晚將她逼到地裡打死。

鄭殿臣的女兒鄭春梅是此案關鍵的目擊證人,警方曾對她做過3次筆錄。

鄭春梅最初曾表示,鄭殿榮失蹤時的綁匪為兩人。“一個人從路上往下(東)去,騎自行車。一個由苞米地出來。兩個人都蒙面……兩個人過來把小姑的胳膊背到後面,用繩綁上,放到自行車前大梁上,一個人帶走瞭,另一個人跑回苞米地瞭。”

但在後來的兩次筆錄中,鄭春梅又改稱,綁架鄭殿榮的是3人。

一場持續27年的“馬拉松”

“我從來都沒殺過人,這就是事實。”劉忠林反復強調。他表示,之所以做有罪的供述,是因為遭到刑訊逼供:審訊人員曾用竹簽刺他的手指,用電熱扇烤手,還用鐵棒砸他的腳。

“被抓第三天,我的10個手指頭就都爛瞭。”劉忠林說,他的手指十指後來都患瞭灰指甲,右腳大拇指骨折,惡化為骨髓炎,最後在監獄醫院截肢。

25年的關押生活對於劉忠林來講太過漫長。“一開始數日子,後來不數瞭,就一天天慢慢過。”在最初,因為“根本沒犯罪”,劉忠林抗拒改造,後來卻“想通瞭”:“一邊等待正義,一邊爭取早日出去,這樣或許才有機會更好地平反。”

劉忠林沒有律師。服刑期間,小學二年級文化的他為瞭翻案,“一個字一個字摳”,不會就查字典,他回憶自己曾寫下近百封申訴狀,但提交上去均無任何回應。2008年,劉忠林的姐夫王貴貞開始幫忙申訴,才第一次找來瞭律師,在會面時,律師拍下瞭劉忠林的手和腳。

這份申訴終於引起重視,2012年3月28日,吉林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。劉忠林看到瞭希望,但他沒想到,這一等又是4年。

2016年1月22日,48歲的劉忠林刑滿釋放。同年4月,吉林省高院開庭重審,劉忠林講述瞭辦案警察對其刑訊逼供的經過,法官還察看瞭他手和腳的傷情。庭上,兩名律師均作無罪辯護,但判決書遲遲未下達。

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宇鵬是劉忠林的辯護律師。在他的印象裡,自己接觸該案,看到劉忠林手腳的傷痕後,第一感受就是“觸目驚心”。

“此案定罪的隻有言辭證據,缺乏現場痕跡等物證。而言辭證據隻有劉忠林的認罪供述和證人證言,證人證言不能直接證明他殺瞭人。加上他手腳的情況,這份認罪供述的可信度更是大大降低。這個案件的證據體系支離破碎。”張宇鵬告訴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。

出獄兩年,“無罪”才能帶來真正的開始

盡管出獄已經兩年多,“殺人犯”仍是劉忠林身上最顯著的標簽。

刑滿釋放那天,來接他的表姐早已不記得他的模樣。在監獄門口,表姐拉住釋放的犯人一個個挨著問,得到瞭肯定的答案後,兩人抱頭痛哭。

“20多年的監獄,把我關傻瞭,出來啥都不認識。”劉忠林覺得自己和社會格格不入,他沒見過手機,沒見過電腦,甚至不知道什麼是易拉罐。

最難的還是“手無寸鐵”。劉忠林說,出來後,他越發覺得自己一無所有:“我沒錢,沒住處,也沒傢庭支撐。在監獄裡好歹學瞭點兒技能,但是沒處用,因為身份‘黑’。”

劉忠林目前在河北幹著他的第四份工作。此前,他分別去過大連、長春和深圳。在深圳,劉忠林找到份裝手機充電器的活兒,幹瞭3天剛落下腳,公司查瞭他的身份證,因為“案底”,他被辭退瞭。

換掉的另外兩份工作裡,最長的一個持續瞭4個月。“離開或多或少都和背著罪名有關系。”他說。

兩年裡,他曾回過7次傢。彼時的土坯房,20多年無人居住,早已破敗不堪,廢棄在路邊。回村的7次裡,劉忠林4次都找過鄭殿臣,他也記得,鄭殿臣對他說,不相信他是殺害妹妹的兇手,“從案發他們就知道我不會這麼做”。

2018年4月20日9點多,這個拉鋸瞭多年的故意殺人案終於宣判:劉忠林無罪。

在劉忠林看來,平反意味著“以後好找工作,再回村裡就能在村幹部和村民面前‘挺直腰板兒’。”

外出打工時,劉忠林多數時候吃住在公司,每月4000多元的工資基本全攢瞭下來。“沒其他念想,也根本沒有花錢的地方。”

如果沒出事,劉忠林可能先種幾年地,之後就在老傢開個小超市,簡簡單單地結婚生子。如今,他50歲瞭,也希望洗清冤情之後有機會成傢。

劉忠林告訴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,下一步,他還將著手申請國傢賠償,繼續還自己一個公道。

(責任編輯:馬常艷台中商標登記|台中商標登記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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